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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hgfngf on Jan 3, 2024 3:57:45 GMT -5
他补充说:“针对名人的新闻不能反映出不分青红皂白和轻率的批评,因为作为一个人,个人有一个不可超越的私密领域。” 新闻必须考虑被告无罪推定 对于臭名昭著的人适用的相同法律推理也被 STJ 的一些部长用来评估涉及损害名誉罪(诽谤、侮辱和诽谤)等问题的行动和上诉。在这些刑事诉讼中,法官也常常面临信息自由与个人权利的冲突。 在刑事领域,我们看到 STJ 处理该问题的决定中还存在另一个共同要素:无罪原则。该原则也在《宪法》中表述为对公民的基本保障,规定在有罪的司法判决作出最终判决(用尽上诉的可能性)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被视为有罪。 对于 STJ 部长来说,在披露有关警方刑事调查中被指控的人或刑事诉讼中被告的信息时,媒体必须始终考虑到无罪推定。这并不意味着限制信息的自由流动,而是警告信息应负责任地披露,以免侵犯被调查者的其他权利,例如荣誉权。 2005 年,汉密尔顿·卡瓦希多 (Hamilton Carvalhido) 部长在 STJ 特别法庭对一项刑事诉讼 (Apn 388) 的审判中所提出的投票中清楚地体现了这种理解。 这位部长提请人们注意自由信息权的不可或缺性,他认为这是“民主的基础”,但强调它在宪法本身中存在局限性。 部长表示,虽然媒体在向社会通报信息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是自由和独立的,但在法治方面受到基本保障的限制,包 手机号码数据 括“[……]在镇压犯罪和不道德行为方面,人民的荣誉,必须永久地置于无罪推定的视角下,同样载入共和国宪法”。 当隐私屈服于信息权时 如果一方面,知情自由在保护人格权方面遇到障碍,那么 STJ 的决定表明,在某些情况下,信息自由占了上风,例如程序当事人引起了新闻界的兴趣,然后以名誉或形象受到侵犯为借口,向法院寻求赔偿。 法院的部长们认识到,来自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例如演员、球员,甚至是没有名气的人,都可以从媒体中受益,从而实现职业生涯的飞跃。当然,在这些案件中,司法表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承认侵犯人格特权的罪行。 在 2004 年判决的上诉中(Resp 595600),STJ 现任主席 Cesar Rocha 部长作为报告员面对了这个问题。 该案涉及当地一家报纸刊登了圣卡塔琳娜州海滩上一名裸照女子的照片。该女子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经过多次上诉后,案件到达了 STJ。 塞萨尔·罗查部长并不知道所谓的受害者提出的上诉,因为他知道,对隐私的保护将因她公开暴露自己的身体而受到限制。这位部长坚称:“人们不能妄想以隐私权的名义,在一个人周围建立一个保护罩,使他们免受任何有关其形象的宣传”。他补充道:“如果原告在公共场合曝光她的形象,那么在媒体上复制该形象并不违法或不当。” STJ现任主席在另一起案件Resp 58.101中表达了同样的观点,该案件已成为讨论肖像权案件的范例。它涉及向一位著名女演员和模特支付赔偿金,因为她在杂志上滥用了她的形象。 在谈到此案时,报告员同意这位女演员的观点,并表示,由于这是一项非常个人的权利,因此只有在获得她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她的形象。这位部长强调,图像的公开展示必须以新闻利益的存在为条件,据他说,新闻利益以公共利益为参考。然而,法官认为,在公共场合或自发拍摄图像的情况下,法律纪律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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